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科技教育 > 阳光工程 > 各地农广校 > 阅读文档
锦州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简介
发布时间:2008-3-4 14:51:00 
锦州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简介
辽宁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锦州市分校(以下简称市农广校),位于锦州市太和区凌南西里26号,隶属市农委,有编制24人,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该校成立于1981年6月4日,有县级分校5所,工作站1个,105个教学班分布在各县(市)区。市县两级共有教职工65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30人。
该校为辽宁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下设的市级分校。按照中央关于教育教学的总体部署,其主要工作任务是:以中专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中专专业证书教育、绿色证书教育、实用技术培训、联办本科大专教育和中专后教育等。
自建校以来(截止2006年),市农广校中专累计招生3万余人,毕业约19000人,其中被提拔到县处级领导岗位的6人、科级220人;晋升中高级技术职称的126人。在广大学员、农业专业技术干部及新型农民中,广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到目前为止,已鉴定6000多人。招收专业证书、自考、函授的大专本科生530人,毕业187人。初农绿证培训49179人,其中获得“绿色证书”17969人;实用技术培训21.3万人。共开设种植、养殖、经营管理和农业工程四大门类9个专业的40多个学科。现有在校学员1363人,其中中专973人,大专及本科390人。基本上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学科办学的农业广播电视教育体系。
1999年12月,农业部决定成立“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与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一个机构两个牌子。之后,我市依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加挂了“锦州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牌子。所辖各分校也加挂了牌子,并开展了农民科技教育培训项目。
进入21世纪,按照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学校从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出发,对办学方向进行了调整,在坚持中专学历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了办学渠道。目前,学校的主要职能是:
1、农村远程教育。包括中专学历教育和中专后继续教育,主要采取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手段进行教学。
2、农民科技培训。组织建立农民科技教育教学班和编写制作科技培训教材、录像专题片等进行教学。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编写农民教育培训教材。受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农民教育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承担信息统计、技术咨询和业务培训、交流宣传等服务性工作。
面对新的职能,市农广校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落实各项任务。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加快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锦委发〈2004〉15号)和〈〈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锦委发〈2006〉1号)的文件中明确指出: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以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龙头,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加大培训和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引导广大农民由体力型向技能型、专业型、知识型转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学校提出了抓好一个教育、两个培训、坚持三个面向的新发展思路,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04年全市完成农村剩余劳动力技能性培训9716人,转移8841人,实现社会口径转移30243人;2005年完成技能性培训10862人,转移9852人,实现社会口径转移60277人。2006年完成技能性培训11447人,转移10576人,实现社会口径转移69475人。目前,全市现有经过验收合格的“阳光工程”培训基地28个,培训工作开展顺利,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每年培训和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人以上。2005年12月27日举行了锦州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启动仪式,完成了省下达的7500人农民科技培训任务。2006年省分配给我市的培训示范村数为115个,培训人数5750人。经过市县两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围绕种植、养殖、果树、蔬菜、能源等多个专业领域开设377个教学班,培训8360人,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的45.39%。
2005年,市农广校被中央校授予2005年度“全国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先进集体”称号;被省农广校、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授予2004年度、2005年度“农民教育”先进集体称号;所属黑山县、凌海市农广校被省农广校、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授予2005年度“农民培训”先进单位称号。在阳光工程工作中被省农委评为“2004年度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黑山县、义县被省农广校、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授予“农民培训”先进单位称号。
 
 
 
 
 
(编辑:崔)
 相关资讯
 图片资讯
 发表评论
用户: 匿名发表


 特别注意:金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② 金农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盛世金农,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④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辽宁金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⑤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辽宁盛世金农网联系。
※ 联系电话:024--23448858
金农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会员注册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03-2020 辽宁金农 All Rights Reserved.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开发 中国网通辽宁通信公司提供支持 | 服务热线:024-23448802 | 辽ICP证B-2-4-20040111号
本网站刊登的辽宁金农网的各种资讯﹑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辽宁金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辽宁金农新闻查询
精彩推荐
广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