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以三项水利目标提速新农村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抚顺紧紧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和人民健康生活的三大目标规划水利工程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一是实现农村一人一亩水浇地。全市现有水浇地面积69.5万亩,人均0.898亩,“十一五”期间实现一人一亩水浇地,需要新增灌溉面积8.5万亩,灌溉面积总数达到78万亩。2006年计划完成水源工程50项,节水灌溉和灌区改造38项,新增灌溉面积0.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万亩。二是三县实现电气化县。全市目前有小水电站15座,水电装机1.55万KW,“十一五”期间要大力开发水能资源,新建13座水电站,总装机9.62万KW。2006年要开工建设姚家山电站、弘官、格泰三座电站,改造清原县前秧、转水湖,抚顺县腰堡电站,在2007年实现全市电气化县的目标。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一是“十一五”期间完成治理农村河道674公里,完成集雨面积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堤防整治,每个行政村的河道得到规划整治,达到:县城堤防防洪标准50年一遇;乡镇20年一遇;行政村10年一遇。2006年要恢复去年水毁堤防537公里,完成筑堤120公里,标准防护32.2公里,生物护岸150.7公里。
二是“十一五”期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万亩,2006年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万亩。人民健康生活建设目标。实现“村村通”(含自然村)自来水,全市有50个乡镇,614个行政村,通上自来水的村为320个(合计804处),占行政村总数的52.11%,受益人口41.58万人,自来水普及率为46.23%,尚有294个行政村未通自来水(或停用报废)。“十一五”期间要实现“村村通”(含自然村)自来水,计划新建自来水工程1068处,全市自来水工程总数达到1872处,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达到全市所有村屯都能使用上安全的自来水。2006年要新建自来水工程210处,解决饮水困难人口8.5万人,2005年建设100处。    (编辑: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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