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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2006年加大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力度,在2005年已完成7.1万家的基础上,2006年力争再建成10万家标准化农家店。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主要内容是在县及县以下地区建立配送中心;在乡、村两级建设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农业生产资料农家店。
据悉,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商务部将扩大试点县市比例,东部地区试点比例由30%提高到70%,中西部地区由20%提高到60%;充分利用和改造供销社、农技服务站、粮店、邮政局等网络,具备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整县推进”方式;国家将继续对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进行资金扶持。
商务部还规定了新增试点县及试点企业的条件。试点企业必须是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管理经验的流通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且具备发展连锁经营的硬软件条件;制定了2006年和到2007年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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