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科技教育 > 科教要闻 > 教育·卫生 > 阅读文档
全国已选5.4万名大学生到农村服务 保证政策落实
发布时间:2008-4-22 9:48:00 来源:人民日报

    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就业的工龄计算、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确认、报考研究生加分、自主创业享受优惠、户口迁移、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要全部保证落实,不能打折扣。4月21日,在上海召开的“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会议”上,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士秋明确表示,保证优惠政策落实是规定动作,各地都要做到。

  自2006年4月中央8部门决定联合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目前,该计划已在全国31个省(区、市)全面展开。2006、2007两个年度,全国共选拔54084名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富有奉献精神的大学生到农村服务。其中,支教23781人,支农17603人,支医7416人,扶贫5284人;中共党员占21.6%,共青团员占74.2%;硕士及以上人员占1.8%,本科占46.5%,大专占51.7%。

  “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与就业方面发挥了很好的导向作用。从各地2007年“三支一扶”报名和派遣人数情况看,大都比2006年人数进一步增加。同时,“三支一扶”计划社会影响力的扩大,也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据有关部门统计,2007年到民营、三资等企业就业的人数达143万人,占已就业毕业生的40.7%,到县及县以下区域就业的人数达58万人,占已就业毕业生的16.6%。

  2008年是“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的第一年。为此,杨士秋特别强调,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工作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排在今年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各项工作的首位,各地必须积极拓宽“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渠道。党政机关、县乡事业单位可以拿出一定职位专门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公开招考或招聘。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把对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推荐工作,作为开展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实行“一条龙、一对一”的就业推荐服务。

  据统计,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将达到559万人。2008年也是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第三年,全国将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各地至迟将于9月30日前完成招募工作。

 

(编辑:幽蓝)
 相关资讯
  • 山东5年内每村至少聘用1名大学生 (2008-4-7 13:43:00)
  • 湖北选招三千大学生下基层 合格年奖励5000元 (2008-3-6 14:20:00)
  • 江苏省今年将派3000名优秀大学生到农村任教 (2008-2-29 10:36:00)
  • 沈阳为应届贫困大学生提供见习援助 (2007-8-28 13:58:00)
  •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让阜新水泉镇尝到甜头 (2007-7-31 11:03:00)
  • 七成大学生有过心理困扰 情感困扰成最大"心病" (2007-5-24 13:30:00)
  • 教育部学生司: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大学生就业问题 (2007-4-25 13:58:00)
  • 委员建议重视大学生骨干培养 促进青年人才成长 (2007-3-13 10:51:00)
  • 教育部长周济:大学生就业难不应怨扩招 (2007-3-9 14:48:00)
  • 宁夏13名贫困大学生家乡义务“支教” (2007-3-1 9:11:00)
  • 校内翘课花钱校外培训 大学生寒假一边翘着校内的英语课 (2007-2-26 11:04:00)
  • 外地大学生春节仍坚守:为就业寒假实习在北京 (2007-2-16 9:37:00)
  • 桂"白皮书":"下不去"仍是大学生就业最突出问题 (2007-2-8 15:30:00)
  • 王晓慰问四川贫困大学生 (2007-2-7 17:08:00)
  • 浙江农民大学生建“农民大学生”网站 (2007-2-6 8:59:00)
  • 北京:10项爱心措施服务寒假期间留校大学生 (2007-2-5 13:52:00)
  • 辽宁四举措破解大学生就业难 (2007-1-12 9:08:00)
  • 广州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免42项收费 (2007-1-12 9:07:00)
  • 江苏:没有一个大学生因贫失学 (2007-1-11 13:31:00)
  • 高校成"父母接力站" 大学生离不开保姆式照看? (2007-1-11 9:21:00)
  •  图片资讯
     发表评论
    用户: 匿名发表


     特别注意:金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② 金农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盛世金农,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④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辽宁金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⑤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辽宁盛世金农网联系。
    ※ 联系电话:024--23448858
    金农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会员注册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03-2020 辽宁金农 All Rights Reserved.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开发 中国网通辽宁通信公司提供支持 | 服务热线:024-23448802 | 辽ICP证B-2-4-20040111号
    本网站刊登的辽宁金农网的各种资讯﹑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辽宁金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辽宁金农新闻查询
    精彩推荐
    广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