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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关键之举
发布时间:2007-2-16 9:23:00 来源:中国教育报
    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的关键在教师。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职业教育。继实施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县级职教中心专项建设计划、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和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之后,教育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启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十五”期间,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教师队伍的素质结构不断优化。但是从总体上看,由于基础薄弱、保障不足,师资队伍仍然是当前制约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突出环节。正是本着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水平的宗旨,教育部和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决定“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总体目标:造就一支适应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满足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的教师队伍

  2005年、2006年中等职业教育连续扩招了100万,年招生规模现在已经达到750万,在校学生的数量突破1800万,几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意见》在这一背景下出台,其指导思想正是要适应职业教育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需要,着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实践教学能力,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创新中等职业学校用人机制,加大财政的支持引导力度,全面推动职教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加快造就一支适应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满足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的教师队伍,为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为此,《意见》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中职教师素质提高的目标:到2010年,培训1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含办学特色鲜明、成绩突出的技工类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其中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培训3万名,省级培训12万名,优化教师队伍的素质结构,提高职业教育教学水平;支持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开发80个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适应职教教师培养培训的需要;支持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任教,促进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创新。

  三大任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开发;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

  ——实施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和省级培训

   “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3万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训任务主要由具备相关专业培训条件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承担,同时吸收部分有条件的实训基地、企业参与,采取“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的模式进行,为期两个月。参培教师先在国家公布的培训机构进行1个月的专业理论和教育教法培训,然后到对口企业进行1个月的企业实践活动,通过现场观摩、上岗操作等方式,熟悉相关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

  2007年-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每年还将从经过国家级培训的教师中选拔250名成绩优异者赴国(境)外深造1-2个月,重点学习国(境)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念和专业教学法,培养一批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教学专家。

  同时,各省(区、市)要针对教师实际培训需要,通过“基地培训”、“企业实践”或“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完成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12万人,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开发重点专业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等有关机构,开发80个重点专业、紧缺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完善教师培养培训项目体系,满足新师资培养、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等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培养培训需求。各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开发一般由专业优势明显的基地学校或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牵头,相关单位共同参与。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

   “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一批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声誉较高、专业师资紧缺的中等职业学校,从社会上聘请在职或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任教,以补充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不足。特聘兼职教师实行岗位聘任、合同管理,享受合同规定的相关待遇,聘任期间不占用学校现有编制,其在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兼职教师采取灵活的聘任和报酬支付方式,聘期根据教学需要由学校自行确定,授课报酬可按课时支付,也可按月支付。所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较高的技能水平,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各省(区、市)在中央财政资助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的聘任人数和补贴标准。

  组织实施: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引导支持,着力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全面推动职教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据了解,这次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资金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超过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央财政用于这项工作的经费总和,力度之大是空前的。为保障计划顺利开展,厘清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责任和分工,同时优化配置资源,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教育部和财政部要求各地在开展工作时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各级有关部门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以提高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为重点,着力培训一批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骨干教师。按照中央、省(区、市)两级组织的方式,中央财政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中主要起引导和示范作用,地方财政等部门单位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整体推进该计划的实施。

  ——明确责任,分担成本。中央重点支持的3万名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按成本拨付培训经费;地方支持的12万名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由地方财政、学校和教师分担培训成本;探索建立鼓励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培训的有效机制,为计划的全面实施调动更广泛的社会资源。

  ——鼓励竞争,支持创新。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培训机构申报、专家评审认定的项目招标方式,充分发挥职教师资基地和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的主体作用,广泛调动有条件的实训基地和企业的积极性,不断优化培训资源配置。支持鼓励职教师资基地和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项目体系,促进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重点扶持,推动改革。通过中央财政支持,资助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广泛聘请各类优秀人才兼职任教,在缓解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教师不足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和推动职业学校用人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此外,在骨干教师培训和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名额分配方面,教育部和财政部要求,中央财政支持的3万名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按各省(区、市)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分配名额,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需求情况,注重和经济带发展结合,适当向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倾斜;各地组织的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人数,按各省(区、市)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确定;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的经费额度,综合考虑各省(区、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和生师比等因素确定。(■本报记者 刘琴)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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