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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一套完整工作机制来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
发布时间:2006-9-26 7:29:00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9月25日下午15时,在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举行教育部2006年第22次(定时定点第9次)新闻发布会,向新闻界介绍近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际台记者]:

    我想问一个问题可能和热线电话没有关系,我看近一段时间海淀区教委相继取缔了几所民工子弟学校,而且像石景山地区,还有其他地区都在加紧做这项工作。我们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有一些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孩子以及家长对这项措施反映也不太一样,有的欣然接受,能够去更正规的学校,有的家长对此表示无奈。教育部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是怎么样的?

    [王旭明]:

    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社会各界很关注,教育部也很关注。应该说近几年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们国家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取得了许多进展。举个例子来说,比如现在已经初步形成了解决各地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的工作机制,有人管了,比如说教育部负责把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纳入到自己的教学规划当中来,指导和督促各地学校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比如公安部门要及时地向教育部门提供有关流动人口的情况和材料,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流动人口子女上学的问题纳入到社会发展的规划当中去,作为他的一项工作。比如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经费保障等等,已经有了这样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另外,已经明确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是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同时当地的农民工子女要与流入地的其他学生享有同等的受义务教育的决定,学校不能违反规定加收借读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同时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努力,建立了一套经费保障机制。比如说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对接收流动子女较多的学校要给予经费补助,比如说城市教育费附加当中要拿一部分来专门用于农民工子弟入学问题。我还了解到从2004年开始,中央财政在安排有关专项经费的时候,已向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人数较多的地区给予了倾斜。

    还有一个问题,加强对民办农民工学校的扶持和管理,由于多种原因,农民工自己或者是其他有关方面出资,建立了若干所专门用于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学校。教育部门要将这类学校纳入到民办教育管理的范畴,在办学场地、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对其中做得非常好的学校要给予表彰、扶持。对于达不到国家办学条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来办学的学校,要予以取消。当然,对在已经在这些不合格的学校入学的学生,要给予合理、妥善的安排。我想随着新的情况出现,农民工子女到城市来入学,还会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比如说加强城市管理和安排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关系,我认为这个问题要妥善处理好。比如说北京市规定要有几种证件,我觉得这是加强城市人口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如果我们片面强调一方面,忽视另一方面,我认为就可能使工作失去它的全面性。

    总之,我觉得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各项政策不断完善的情况下,这个问题会得到妥善解决。  
  

(编辑: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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