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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又要开始了。
目前,全国有约800万名义务教育适龄儿童随农民工父母进入城市生活,但这些流动儿童失学率高达9.3%,其中一直未上学的占6.85%。子女能不能进当地学校、能不能正常上学,是众多农民工工作之余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调查表明,流动就业已经使农民工淡化了生儿生女的性别偏爱,增强了教育意识。许多人文化程度低,只能干粗活,收入少,饱尝艰辛,懂得了教育在改变命运方面的意义,把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看重他们的就学问题。农民工子女在城市的就学问题已经成为农民工在城市中是否有归属感、能否安居乐业、和谐地融入城市的一个关键。
近几年,各地贯彻执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由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推进教育制度改革,农民工子女就学状况有所改善。但一些地区政策落实不力,改革进展缓慢,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受歧视的问题,仍成为贻误儿童、影响农民进城就业和社会公平与和谐的重要因素。
今年3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第21条强调,要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输入地政府对委托承担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要在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提高办学质量。
这一指导性文件出台以来,许多部门和地方就其中包括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在内的许多方面采取措施予以贯彻落实,产生了积极效应。但仍然有一些地方和城市对相关要求落实不力,以致有的地方农民工子女无法入学,有的地方入公办学校的歧视性收费仍然存在,还有的地方一些农民工子弟学校在不被承认不受重视不被支持的状态下尴尬地存在着。究其原因还是受城乡分割体制影响,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不负责的思想观念仍在起作用。这些地方和城市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认识农民到城市和发达地区就业,给农民、企业、地方、国家都带来了利益。就拿财政收入分配体制来说,有人可能振振有辞,凭什么要拿我们北京人、广州人的财政收入去补贴你们外来工子女?其实,他们错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不是按户籍人口数量划分,而是对地区财政总量按税种按比例分成,地区财政总量中有农民工直接间接作出的贡献,他们的子女有权利在教育上分享公共服务,不提供这样的公共服务不仅不合理,也不合法。现在,中央的政策有了,关键是一些地方,特别是城市主政者要真正把感情贴近农民工。重视农民工子女在城市的就学问题,就要拿出切实的措施来。 
(编辑: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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