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科技教育 > 科教要闻 > 教育·卫生 > 阅读文档
关注:各大学都是如何选校长?
发布时间:2006-8-12 8:25:00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现行高校的行政化严重地抑制了大学学术生态的健康发育,当代大学种种为人诟病的现象,都与行政化有直接、间接的关联。 

    近几年,教育部直属高校纷纷更换了校长,仅在今年,就有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10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更换了校长。有教育观察者指出,近年来对若干重点部属高校主要领导的任命,以教育部司局级干部的身份“空降”升任部属重点高校党政一把手的情况增多。这一现象,为内地大学严重的行政化格局,再添一个新因素。 

    应当说,大学行政化,并非中国特有的现象。从19世纪后期开始,大学开始大众化,它既保留了按知识与学科逻辑组织的学术机构特征,又增添了明显的科层化组织特征,行政管理在大学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趋于扩张。尤其是美国的一些巨型大学,其中包括某些私立名校,校长的行政化色彩非常明显,大学行政管理机构在大学生活中的作用也比较大。因而,如何平衡学术自治、学术自由与行政权力,就成为大学及整个社会所要应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不过,西方学者关于这一问题的思考,恐怕远不足以解决中国问题。因为,中国大学的行政化要比美国更强、也更广泛。历史上,中国的大学本身就基本上是由政府利用权力创设的,尽管其程度不同,历史时期有所不同,除了一些例外时期之外,外部的行政权力一直保持着对大学的控制。目前大学校长按照行政级别进行管理,大学校长实行任期制,就是一个象征。因为,只有行政官员才需要任期安排。 

    这种行政权力也向大学内部延伸。大学的整个管理体系是按照行政原则建立起来的。比如,各个大学建立了极其庞大的行政、后勤人员队伍,庞大的行政官员群体支配着大学,校内所有教学单位和教职员工按行政原则被安排在不同的等级中。有学者指出,“我国高校的组织结构或原来的校系教研室,或现在‘升级版’的校院系,在严格意义上并不是一种学术组织,而是一种教学行政管理组织。”相对行政权力,学术自治在校和院系两级都无法实现。大学对学生的管理也是行政化的,大学、院系、教师代表国家对学生进行管理,基本上不存在学生自治。 

    这种行政化严重地抑制了大学学术生态的健康发育,当代大学种种为人诟病的现象,都与行政化有直接、间接的关联。 

    比如,大学行政化使大学缺少体现自己本质和宗旨的理念和精神,主要以行政官员的好恶为取向,追求一种扭曲的政绩最大化,各个大学热衷于追求那些最能够被外部的行政体系看到并且认可的政绩。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从9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了大规模的高校合并、调整风潮,各个大学竞相攀比规模。随后,各大学又掀起兴建新校区大学城的高潮。前任复旦大学校长、现任英国诺丁汉大学校长杨福家教授说,中国高等院校盖大楼的速度是高校发展史上的“世界第一”。 

    一些大学也像目前的地方政府官员一样,热衷于“面子工程”。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某网新闻频道合作实施的一项调查(4618人参与)显示,83.9%的人认为,现在不少大学的建设存在“面子工程”和“过度消费”问题。比如,在中国人民大学,仅有3层的教工食堂,竟然安装两部观光电梯。 

    面子工程的另一个表现是热衷引进人才,但其中却总是不乏假冒伪劣者。这是因为,引进过程几乎是行政主导,缺乏独立而严谨的学术评估程序。旅美华裔数学家丘成桐即指名批评“北京大学引进海外人才大部分是假的”。而北京大学对于这种批评的回应也具有典型的官方色彩。北大先是沉默了20多天,然后由一位新闻发言人出面,以北大“从1998年以来引进的海归学者专家是北大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生力军,他们在很多学科都发挥了学科带头人的作用”的大话,搪塞批评,并严词指责丘先生的批评“不负责任”,“严重侵害了广大海归学者和北京大学的声誉”。但有媒体报道,北大在遭受批评后,却删改了其网站上有关特聘教授、长江学者的资料。 

    凡此种种表明,大学行政化必须予以改变。归根到底,大学是一个教育机构,是一个学术机构,大学承担着教化国民、延续本民族及人类文明、知识、价值的重大使命。而历史已经证明,这个使命是行政权力所无法承担的。相反,有能力承担这个使命的,是享有充分学术自由的学术共同体。大学不可能没有行政管理,但这种行政权力不能喧宾夺主。在大学中,行政权力必须受到限制,且以服务于学术创造为其基本目标。 

    当然,如何实现大学学术自治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平衡,涉及问题众多,需从长计议。有一点似可考虑:完善大学校长遴选程序,减少行政权的任意性。比如,出现校长空缺时,能否组织教育部门官员、社会贤达、知名校友共同组成的校长遴选委员会,使遴选过程更公开,使新任校长的权威不完全系于行政任命。
 

(编辑:丫头)
 相关资讯
 图片资讯
 发表评论
用户: 匿名发表


 特别注意:金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② 金农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盛世金农,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④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辽宁金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⑤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辽宁盛世金农网联系。
※ 联系电话:024--23448858
金农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会员注册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03-2020 辽宁金农 All Rights Reserved.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开发 中国网通辽宁通信公司提供支持 | 服务热线:024-23448802 | 辽ICP证B-2-4-20040111号
本网站刊登的辽宁金农网的各种资讯﹑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辽宁金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辽宁金农新闻查询
精彩推荐
广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