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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季以来,辽宁省全面实施饮用水卫生安全行动,各市积极行动,均下发文件,要求区、县首先对辖区内的市政供水、自备水、二次供水和农村自来水进行自查。
截至目前,全省已检查市政供水水厂124家、自备水源228家、二次供水1020 家。检查结果表明:市政供水和大型自备水源情况较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完善的净化、消毒设施和化验室,水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小型自备水源情况较差,多半不能自检,有的消毒也不能坚持。二次供水设施多数符合要求,但边远的市区管网质量较差,有些设施设计不合理,选用的涉水材料无卫生安全证明,不按规定清洗消毒。 
  (编辑: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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