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鞍山市已为400名农民评定了中级以上职称。  
    农村实用人才工程是鞍山市人事局多年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为经济服务而实施的。市人事局对农民职称的名称进行了规范,对评定职称的水平和业绩方面做了规定。农民高级职称应达到全地区的领先水平;中级应达到县(市)、区级领先水平;初级应达到乡镇领先水平。 
    目前,鞍山市授予市级农民高级职称的有87人,其中农民高级农艺师55人,农民高级林业工程师6人,农民高级畜牧师26人;县级农民中级职称313人,其中从事种植业151人,从事养殖业162人。 
(编辑: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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