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徜徉在鳞次栉比的商业大街上,时常会发现形形色色的牌匾上,错字、别字、造字和不规范用字充斥其中。走进商场、窗口服务单位,耳朵里经常飘来浓重而又生硬的“海蛎子”味。这些不规范、不标准的语言文字,与我们这座现代化城市极不相称。为全面推动大连市语言文字工作,使规范标准的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长德昨日同部分人大代表对大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情况进行了视察。 
代表们先后听取了市工商局、沙河口区胜利小学、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单位的相关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西安路商业街沿途社会用字规范状况。代表们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在贯彻《语言文字法》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按照“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针,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学校教育为基础、以新闻媒体为示范、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有力地推动了大连市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的进程。同时,代表们指出,一些市民对说普通话还缺乏正确认识,特别是农村普通话水平与城市差距较大;有关语言文字方面的法律法规知晓度还不够;为数不少的公务员、窗口行业服务人员还没有把说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服务用语;一些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仍存在方言教学的现象;广告、户外牌匾、灯箱中的不规范汉字还时有发现。针对上述问题,代表们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总结经验,认真研究当前存在的各种问题,制定和落实各项具体措施。二是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法,继续抓好重点岗位和窗口单位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三是要突出重点,扩大普及面,从孩子抓起,特别是要重视农村小学普通话的推广,以提高大连市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城市文明。记者董国勋 
  (编辑: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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