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盟2004年开始启动实施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两年来,按照“稳步实施、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务求实效”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自治区以定任务、定目标形式,每年投入一定资金对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阿盟在充分掌握农牧民求职意愿的基础上,以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为重点,以提高农牧民就业技能和竞争力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定向培训、定向培养、定向输出,提高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率。2005年认定了阿左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阿左旗就业培训中心、阿盟金盾驾校等6个培训机构,2006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定了5个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办和各培训基地联合招生。对工程资金设立专用帐户、专人负责,实行报帐制管理制。培训补助资金以培训卷的形式按每人300元直接发放到农牧民手中,使农牧民直接受益。
阿盟现已培训农牧民2948人,转移就业2442人,就业率达82.8%。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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