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湟中县认真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注重培训效果和转移就业,全县劳动力培训工作取了显著成绩。截至去年底,全县共组织输出农村劳动力12.82万人,劳务性收入达3.36亿元,同比增长16.3%,劳务经济已成为全县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该县把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作为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化各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为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力度,该县成立了农村劳动力培训及就业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和《湟中县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考核办法》,将培训转移工作纳入乡镇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各乡镇也成立相应机构,投入人力、物力,确保劳动力培训输出工作顺利进行。先后择优认定了县职业中学、省计算机网络学校等12所学校为该县“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设置不同工种,提高培训质量。组织人员分批到北京、山东等地考察劳动用工市场,签订用工协议,并在广东、福建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多的地区建立劳务输出协作点,在上海等地建立驻外劳务输出服务工作站,从安排生产生活、保护合法权益等方面,解除了外出人员的后顾之忧。
目前全县在省外劳务输出网络已覆盖天津、深圳等地,年收集发布用工信息140多条。各培训基地也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合理设置培训专业并和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定单,提高定单培训数量。几年来,全县累计争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专项资金975.2万元,培训以地毯加工、电焊、装饰装潢、汽车驾驶等市场急需专业为主的农民工1.9万余人,其中,培训后转移就业1.7万多人,培训率和就业率分别达到100%和88%。今年已完成和将要完成的“阳光工程”培训达7600多人,已通过技能鉴定达1700多人。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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