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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食品标签促进外贸出口--法国食品标签制度解读
发布时间:2003-8-4 来源:辽宁农业信息资源平台
 

目前,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食品标签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如进口食品标签不符合进口国的要求,轻则被退货,重则被销毁。因此,我国食品出口企业对进口国的有关规定应有所了解,并按规定要求对出口食品标签进行规范,以促进外贸出口的顺利进行。在法国,与其他日常消费品的标签相比,食品标签制度较为完善,其主要内容及相关规定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商品名称,由生产厂商自定;另一种是法定名称,或出自严格的规定,或基于本行业的约定俗成。如法国达能集团生产的一种酸奶,其商品名称为“倩影”,而法定名称则为“酸奶”。法定名称是识别产品的首要信息,可附加有关其形态(如粉状、块状等)和处理方式(如巴式法灭菌等)的说明,如是经电离法 处理和速冻的食品,说明则为强制性的,某些产品还必须附加特殊的说明(如巧克力中的可可含量比例等)。

产品计量即重量或体积,必须是净重或净含量,不包括包装。重量用克或千克表示,体积用毫升、厘升或升标明。在涉及一些饮料时,在标签上还必须标明实质物的含量(如果汁中小果浆的比例)。在某些情况下,单位产品的量可用数量来表达,如一份经加工的半成品蜗牛有几个(通常是一打)。此外,零售商在出售食品时,除每份价格外,还必须标明该产品的每公斤或每升的价格,以方便消费者进行比较,如—瓶 750毫升、售价3.9欧元的葡萄酒,每升价格则为 5.2欧元。

成分说明在法国,食品的成分说明是强制性的。被视为“成分”的是该产品中所含的一切物质,包括在生产和配制过程中使用并存在于最终产品中的添加剂。成分标明的顺序是按原料的使用量由高到低列出,也就是说最主要的成分要放在第—位。例如,法国一家饼干公司出品的椰蓉饼干的成分包括:小麦粉、食糖、植物油、椰蓉、发酵粉、全蛋粉、 食盐、脱脂奶粉等共12种,小麦粉含量最高列第一位。另外,被用作产品命名的原料,还必须标明含量,如椰蓉饼干就须标明“椰蓉:11%”。对酒精含量在12%以上的饮料,还需标明所含酒精的百分比。关于食品中所含的营养成分是否标明可由商家自定,但具有营养性的食品和营养保健品则必须标注。在法国,对食品中所含营养成分的标注,虽然不是强制性的,但厂商标注营养成分的做法已十分普遍。所注明的内容主要有3项:—是食品所提供的热量,用千卡(路里)和千焦(耳)表示;二是基本营养成分的含量,如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酸和纤维素等,用克或毫克表示;三是维生素和矿物质,用毫克或微克表示,并附有单位产品所含量占人类日需求量的百分比。这些成分在食品标签上通常用列表的方式标注。

企业的名称及地址根据法国的制度,食品标签必须注明有关企业的名称及其地址。所谓“有关企业”,不仅是指产品的生产商,而且也可以是分装商、经销商或进口商,这些企业为产品的责任方。

产品产地法国对产品产地注明与否没有硬性规定,除非在未注明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对产品实际产地的误会。例如,在法国市场上有一种在本国生产的“瑞典小面包”,就必须注明“法国制造”,否则,消费者就有可能误认为是在瑞典生产的。此外,黄油、水果、蔬菜和鱼罐头等也必须标明产地。

保存和食用方法在食品标签上应该有产品保存和食用方法等方面的说明。如在饼干的包装标签上,消费者可以看到这样的加注:“置干燥处保存”;易腐食品上则注有“在多少度以下保存”;麦片之类的早餐食品会有“加入牛奶食用”的提示等;再如,速冻食品需注有“解冻后切勿再冻”;对某些含有甜味剂的食品则提醒消费者:“过量摄入可产生促泻作用”等。

食品的保质期根据法国的规定,包装食品必须注明食用的最佳期限。也就是说,在此期间,产品可保持其应有的口味和特性,但并不意味着超过这一期限就会对健康造成危害,而是没有原来那么好,注明的方式是“最好于某年、某月、某日之前消费”或“最好于某年、某月底前消费”;鱼、肉、禽蛋、鲜奶制品等易腐和易变质的食品有所不同,所注 明的期限是“消费期限”,方式是“消费期至某年、某月、某日”,过期食用即意味着可能对健康有害。


辽宁金农网报道
采编:万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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