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郑州10月21日电 国外农民合作组织的种类很
多,形式也各异,但系统地来看,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专业性合作组织,一
类是社区性合作组织。前者主要存在于欧美发达国家,后者主要存在于东亚和发
展中国家或地区。二者也可以并行不悖,如日本既有社区性合作组织,也有专业
性合作组织。
一、农业专业性合作组织
1.产生和发展的背景条件
(1)农场规模大,商品化、专业化程度高。合作组织是商品经济的产物,
欧美发达国家农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大,少则几十公顷,多则几百公顷,甚至上千
公顷,农业生产的商品化、专业化程度高。合作组织围绕专业化生产提供产前和
产后服务,既可以满足农户的需要,也可以在经济上做到有利可图,使得专业合
作组织成为欧美国家农业合作的主要形式。
(2)发达的工业提供了技术保障。从合作社的产生来看,欧美发达的工
业,一方面使农业大量劳动力得以转移,使农民数量不断减少、农场规模不断扩
大;另一方面,为农业的机械化提供了保证。因此,工业化促进了农业的专业化
和专业性合作组织的发展。从合作组织的发展来看,工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从
技术和资本上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使农产品加工业等产后环节越来越成为
农业生产的重要内容,农业产后环节的价值在整个农产品中所占比重不断加大。
据美国统计,农产品附加值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农业产值的增长速度。以1982
年的零售价格为基期指数,美国初级农产品产值占居民食品支出总费用的比例,
由1950年的47%降为1996年的24%;而由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
组成的农产品附加值,却由1995年的25%上升为1996年的178%。
农民合作组织也正从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农产品的销售领域逐渐向农产品加工
业等产后环节延伸。
(3)明晰的产权。在欧美国家,农民一般是在一定程度上拥有生产资料所
有权和独立经营权的农场主,合作社一般是在不改变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农户自
愿入股形成的。合作社的财产属合作社成员集体所有,合作社盈余按社员交易额
返还入社社员,投资入股也给一定的报酬,充分体现了明晰的产权。作为农场
主,由于加入合作社后,并没有改变财产所有关系,保持了完全独立的生产经营
决策权,不受合作社的任何干预。作为合作社的成员,通过合同形式连接到农业
产业一体化组织体系中,解决了许多单个农场主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
2.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尤其是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合作组织受市场的
冲击越来越大,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的合作社,特别是发达国家的
合作组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际合作运动突破了一些经典性约束,增添了若干
新特点:一是引入现代企业因素,发展股份合作制,筹集可靠的长期利用信贷资
金;二是围绕食品系统,拓展合作社的功能,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三是通过社
间合作与合并扩大合作社的经营规模,迎接全球化挑战。传统的专业性合作组织
正在演变为现代型、联合型、多功能型和开放型的企业型组织。
二、农村社区合作组织
社区性合作组织指定在一定的地域(或行政区域)内,由当地群众自愿联合
建立的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社区合作组织是一个多功能、综合型的服务组织。它
广泛存在于发展中国家,但兴办的比较成功的是日本的农协和以色列的莫沙夫。
在日本,农协从事信用、贩卖、购买和共济这四种基本事业以及农业种植技术、
食品加工技术、病虫害防治、住宅改建、道路修建、医疗保健等生产与生活服
务。日本“农协”不仅是农民经济利益的代表,而且也是农民的政治利益代表;
它既是合作经济组织,也是行政辅助机构和政治团体。
1.产生和发展的特点
(1)发展中国家合作化与工业化具有同步进行的特点。发展中国家的工业
化不同于早期的资本主义国家,早期的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的原始积累是依靠对
殖民地的掠夺进行的,而发展中国家只能依靠广大的小农提供的产品剩余作为工
业化投资的一个主要来源。因此,由农业为工业提供原始积累成为发展中国家普
遍采用的办法。而通过发展社区合作组织,把小农组织起来,实现农业生产合
作,既可以扩大农业规模,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提高农业的效
益,又可以有效地从农业中获取农业剩余。
(2)实施综合经营,提供多种服务。发展中国家由于工业不发达,农业中
普遍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农业经营规模较小,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在市场
经济的推动下,受利益最大化原则的驱使,农民多从事兼业化经营。兼业化经营
使得农产品的商品率低,这样任何专业性的农业合作组织因服务对象的业务数量
少,单一经营很难在经济上做到有利,虽然合作社是惠顾者的企业,经营活动是
非盈利的,但这种非盈利是对内而言的,对外也必须盈利,可见,只有综合经营
才能维持合作社的盈余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农村这种综合性的社区合作组织基本
上包含了与本地农业生产有关的所有经营业务,它的多功能的经营方式为农民提
供了有效服务,基本满足了农民从事商品生产的种种需求。
(3)部分农村社区组织与合作社合二为一。社区是以一定地理区域为基础
的社会群体,农村社区一般指一个行政村或乡镇。农村社区的发展是以人为中
心,改善人们生活的各方面条件,与合作社以人的需求为目标,通过互助,为最
普通的人民大众实现社会政治和经济上的变迁具有相似性,同时,由于农村社区
的成员大多数是合作社成员,因此,农村社区发展与发展农业合作社从目的到对
象具有相当大的一致性。农村社区与合作社的合二为一,虽充分节约了农村组织
资源,使农村组织资源发挥了最大效益,但由于社区发展的强制性,却带来两方
面的弊端,一是违背了自愿的原则,使农民产生不了归属感、认同感;二是由于
农村社区与合作社目标与功能的差异性,尤其是社区事业的公益性与合作社对外
盈利性之间的矛盾,导致农村合作组织财产产权关系不清晰,产权的虚置或弱
化,致使社员的利益容易流失,社员就失去了劳动经营的积极性。
2.发展趋势
生产的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使社区合作组织面对许多新的问题。多目标、
综合性的社区合作组织产生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成员具有同质性,他们对农业服务
基本上是相同的。但生产的专业化和农民的分化越来越导致了农民生产经营的差
异性,不同成员具有对农业产前、产后服务的不同需求,同时以农业为主的生产
者与以非农业为主的生产者之间也出现了矛盾,以非农业为主的生产者,由于经
营农业的非商品性,不愿再支付用于农业生产的服务费用(如农业推广、科技服
务的费用)。可以说,由同质性农业向专业化和兼业化农业并存的演变导致了多
目标社区合作社体制的不适应性。以日本农协为例,农协是在土地改革确立的自
耕农体制基础上建立和发展壮大起来的,随着兼业农户的大量增加,农协会员结
构早已改变了单一的自耕农成分,呈现出专业户和兼业户并存、以兼业户为主,
农户和离农户(持有土地)并存、离农户日趋增加的多元化格局。会员的多元
化,要求农协不仅提供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还需要为会员提供资产
管理、社会保障等多元化的社会性服务。农协作为合作组织,采取一人一票的决
策机制和平等扶持的原则,一部分专业大户认为自己参加农协贡献多,收益少,
出现离会倾向。因此,许多社区合作组织开始合并、改组并且引入企业化经营机
制,出现了社区合作组织向专业合作组织过渡的发展趋势。(完)
来源:新华社
辽宁金农网报道
采编:万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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