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县域经济 > 招商引资 > 招商政策 > 阅读文档
大连市扶持市级农业现代化园区建设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06-2-13 17:16:00 来源:大连农业信息网


    一、实施财政先导性投入
 
    (一)2002年—2004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重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二)市农业、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要将园区内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国内领先水平以及对全市农业现代化带动作用较大的项目,作为重点,优先上报国家相关部门,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支持。

    二、减免有关税费

    (一)投资者在园区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除规定上缴有关费用和补偿农民外,余下部分适当返还;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其经营期限保证达到10年(含10年)以上且租赁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可免交前4年的土地租金,其应缴纳的土地租金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

    (二)对园区内企业减半征收水费和水资源费,并免收其他地方行政事业收费。

    三、加大融资与信贷支持

    (一)园区内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年利税200万元以上和带动农户500个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享受省、市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园区内经市级(含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可享受大连市高新技术园区高新技术项目的优惠政策。

    (三)单位、合伙人和个人以科技成果向园区内私营科技企业出资入股,其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由出资各方协商约定。但以国有资产出资入股的,要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办理。

    (四)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合资、合作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支持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五)金融部门要优先安排园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企业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四、推进园区对外开放

    (一)对帮助园区引进资金的中介单位和中介人实行奖励。奖励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鼓励园区内企业开拓境外市场,发展创汇农业,对其产品出口的奖励要高于大连市现行规定标准。

    (三)鼓励园区企业扩大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引智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发生的费用,由市财政和引智办给予适当补贴。

    (四)园区内外商投资涉及配额的项目,可优先办理申报申领进出口手续。

    (五)园区内A类企业的进出口产品,享受海关便捷通关待遇。出口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可实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六)园区企业出口产品时,可优先检验检疫,优先放行。对经检验检疫部门认可的企业实验室做出的出口产品检验结果,可作为通关依据。 

 相关资讯
  • 沈阳市法库县鼓励投资优惠政策 (2006-2-13 13:59:00)
  • 大连庄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 (2006-2-14 17:27:00)
  • 盘锦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006-2-14 17:46:00)
  •  图片资讯
     发表评论
    用户: 匿名发表


     特别注意:金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② 金农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盛世金农,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④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辽宁金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⑤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辽宁盛世金农网联系。
    ※ 联系电话:024--23448858
    金农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会员注册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03-2020 辽宁金农 All Rights Reserved.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开发 中国网通辽宁通信公司提供支持 | 服务热线:024-23448802 | 辽ICP证B-2-4-20040111号
    本网站刊登的辽宁金农网的各种资讯﹑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辽宁金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辽宁金农新闻查询
    精彩推荐
    广告区